1. 該條款使用用語定義如下。
2.同意本條款即表示同意定期訪問網站以確認條款的變更。
3.公司認為必要時可變更本條款。 公司在變更條款的情況下確定變更條款的內容和適用日期,並在適用日起10天前在網站上進行公告。但是,如果更改條款內容不利於用戶,則會在適用之日起30天前在網站上通過線上公告或通過會員輸入的最近的e-mail方式通知會員。 更改後的條款自公告或告知的適用之日起生效。
4.會員有權拒絕修改後的條款。 對本條款的變更有異議的會員可以停止使用服務,並在本人的名義得到確認後解除使用協議(退出會員)。 會員在變更的使用條款適用日以後繼續使用服務的情況下,視為同意了修改後的條款。
5.如果本條款中的壹般條款與第11條至第13條發生沖突,則應優先適用第11條至第13條,未作規定的事項應適用本條款的壹般條款。
2.欲使用該服務的用戶在申請使用時,按“同意”鍵同意本條款。
3.用戶在申請使用第1項條款的時,必須通過首爾信用評價的服務,通過本人認證後才能加入會員。 不遵守此項規定的成員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4.使用條款成立後,公司應向會員承諾本條款規定的會員ID,並通過會員ID完成對會員的各項管理工作。 會員可以根據本條款規定,以被授予的會員ID為媒介,創建遊戲帳戶。
5.會員可按公司規定的程序獲得5個ID,並可通過獲得的ID使用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但,非實名會員,臨時會員,準會員,未滿14周歲的會員,未滿20周歲的會員,外國人會員,法人會員中為完成公司提供的格式和程序時,部分服務使用可能會有限制。
6.壹旦被授予的會員ID原則上是不可更改的,由於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要更改其ID,則必須解除該ID並加入新的ID。
7.不允許對會員ID進行地位繼承。
2.公司為確認是本人而有需要時,可告知會員原因(用途),並要求其出示會員身份證明或更換身份證明。 公司不得將其用於提前告知的目的以外,並在達到目的時立即以不可再生的方法予以銷毀。
3.公司對因用戶的歸責事由而暴露的包括用戶帳號信息在內的所有信息不承擔任何責任。
2.公司可對特定服務收費。
3.因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的障礙不能開始服務時,應在網站或其他服務相關網站上公告或通知會員。
2.盡管有第1款的規定, 但如果發生公司無法提前通知的致命bug,由於伺服器設備故障,緊急安全問題解決等緊急和迫不得已的原因,服務可能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暫時中斷,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在事後通知。如果公司認為需要更換新的伺服器等,可以在事前通過網站進行公告後,在壹定時間內中斷目前提供的服務。此外,根據法令,對於未滿16周歲的會員,可以從上午0點到上午6點限制使用服務,對於未滿18周歲的會員,可以根據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要求限制使用服務。
3.公司在提供服務時如有需要,可進行維護,維護時間根據網站或其他服務相關網站通知。
4.公司因國家緊急情況等不可抗力或停電,服務設備故障或者服務使用暴增等原因,認為不能正常提供服務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停止提供服務; 在這種情況下,應在事前或事後通過網站將其原因和時間通知會員。
5.公司可將服務劃分成特定的單位,可按不同的單位在不同時間營運伺服器,並事先通知這些事項。
6.公司因服務中斷,故障等原因給予補償。 但各項時間僅適用於停止使用或發生故障的服務。
2.公司提供遊戲服務時,除本條款外,還可要求會員簽訂其他遊戲條款。 要求另外條款的遊戲,在會員同意該遊戲的條款後,可以申請使用,並由公司批準使用。
3.會員中從事“關於振興遊戲產業的法律”規定的網絡計算機遊戲設施提供業的人(以下簡稱網吧事業者)欲利用本條規定的服務進行營業時,應與公司另行簽訂“網絡網吧服務使用合同”。若網吧經營者繞過公司的服務政策將本條服務用於營業的,公司可向網吧業主要求第21條及本約規定的制裁措施及損害賠償。
4.公司擁有包括遊戲的知識產權在內的全部所有權,使用遊戲服務的會員在公司提供的服務範圍內擁有使用權。 即,會員在壹定期間內有權在公司提供的服務範圍內使用公司提供的遊戲,並且不得使用公司規定的方法以外的方法。
2.公司應提供內容服務所需的最低的技術規格信息,並在各服務網站建議規格信息中提供; 會員為了使用內容服務,必須事先確認在服務中使用的終端規格,有線和無線通信網絡的質量等是否適合使用該內容服務。
3.公司在提供內容服務時,可免費或有償地向會員提供虛擬角色及遊戲中使用的道具(以下簡稱道具)服務,道具相關政策如下。
5.“會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自可以使用該“內容”之日起3個月內,或者自知道該事實之日起30天內 可在“內容”使用合同項下撤回訂單。
2.公司因遊戲策劃,營運或公司的緊急情況等需要中斷全部服務時,可提前20天在網站上公告,停止提供服務。會員不得就服務終止時未剩使用期限的限時收費道具提出提供服務的要求,及對中斷服務進行索賠。 對於第12條第3項中的永久道具,在公告的服務中斷時間,視為道具的使用期限截止日期。
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限制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務。
5.公司不承擔因服務變更或停止而發生的任何問題。
2.公司提供的第三方為主體的第1項廣告中,會員參與或通信、交易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由會員承擔責任。
3.公司在以改善服務及介紹針對會員的服務為目的時,可要求會員個人補充信息,會員可接受或拒絕提供補充信息。
4.向會員提供信息等時,公司可以用會員輸入的e-mail地址通知或在公司營運的網站上發布。 關於e-mail,如果由於受提供該e-mail服務公司的限制而不能單獨通知時,則對所產生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2.因會員發布的內容內容造成的損失或問題由會員個人負責,公司不承擔責任。
3.公司根據管理上的需要,可以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移動發布內容。
4.若以會員發布的內容侵害他人權利為由,從他人處收到向公司損害賠償請求等異議時; 為免除公司責任,發布內容的會員應積極配合,公司未獲免責時,會員應對由此產生的問題承擔責任。
5.當判斷會員發布的內容或轉發的內容符合第21條第2款各項內容,以及退出的會員發布的帖子時,可以不經事前通知就刪除,也可以拒絕登錄。
2.會員在服務內發布的內容的著作權歸屬該著作權人。
3.會員在未得到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在使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信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利用。
4.會員在服務範圍內發布的文章,可在搜索結果,服務及相關推廣等方面進行曝光,並可在需要的範圍內進行部分修改,復制,編輯後再發布。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必須遵守版權法的內容,會員可隨時通過客服中心或服務內的管理功能對該帖子采取刪除,排除搜索結果,不公開等措施。這在公司營運服務期間有效,在會員退出後也持續適用。
5.公司認為會員發布的內容因著作權等問題受到第三方的異議並有相當大的理由時; 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刪除或拒絕登錄,若因著作權和侵權導致帖子的發布中斷等事項,將根據著作權法和相關法令進行處理。
2.公司為保護會員的個人信息,建立了保安系統,公示並遵守個人信息管理方針。
3.未經本人同意,公司不會向他人泄露/散發會員的個人信息。 但根據電子通信相關法令等相關法令,國家機關等需要時除外。
4.公司認為用戶提出的意見或不滿是正當情形,會立即處理。 但,如果無法立即處理,則可以通過電話或e-mail通知用戶原因和處理日程。
2.會員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4.會員除經公司正式認可外,不得利用服務進行銷售商品等營業行為; 不能提供或接受通過服務獲得的道具和ID等交易,不得有通過黑客,廣告獲得收益,非法發布商用軟件等行為;也不得為此類行為做準備和廣告。對於因違反此規定而發生的營業活動的後果及損失,相關機構的拘留等法律措施等,完全由會員負責,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如因會員的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會員承擔壹切損害賠償義務。
5.會員若在使用合同事項中變更地址,聯系方式,e-mail等內容時,應通過相應程序及時告知公司。 其他會員若有本條第2項所列行為,包括會員提供的註冊信息及更新的註冊信息不準確時,公司可根據本服務條款第21條第3項及第4項限制或停止會員使用服務。
6.會員應隨時確認網站上的公告事項。
2.會員的服務使用權限及服務使用條款中的地位,不得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也不得作為擔保提供,若會員進行此種行為時,公司可以限制其使用服務,會員的上述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由會員承擔。
3.會員不得將本人的ID及密碼給第三方使用; 會員本人的ID及密碼被盜用或得知第三方正在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公司,如公司有引導,應遵從。
2.會員要求停止或解除服務時,其程序如下。 會員可通過以下e-mail或服務網頁(僅限於公司可以另外通過網頁解除的情況。)向公司申請停止或解除服務; 之後按公司引導的程序履行即可。
6.公司為了防止會員的ID用於不正當的目的,提供更流暢的服務,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刪除該ID。
8.會員可以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對上述措施提出異議申請。
9。如會員因解除服務,會員被剝奪等原因終止會員與公司的服務使用協議,除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外,公司可刪除其ID以維護更好的服務環境;會員在服務使用協議終止前應當將需要保管的信息另行備份,公司在使用合同終止後不承擔因刪除會員ID相關信息和內容而產生的責任。
[第6章損害賠償等]
VALOFE使用條款
[ 第壹章 總則 ]
第1條 (目的)
• 該條款是對於㈜VALOFE(以下 稱為"公司")通過設備提供的所有遊戲及各種服務的使用,決定公司和用戶之間的權力和義務以及必要的各種事項為目的。第2條 (用語定義)
1. 該條款使用用語定義如下。
1) 使用合同 : 對於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公司和用戶簽約的合同。2.本條款中使用的用語的定義,除第1條規定的之外,均由有關法令及服務類別指南中所規定。 在有關法令和服務類別的指南不作規定,則根據壹般的商業慣例。
2) 用戶 : 登錄公司營運的網站同意該條款,申請ID(固有識別者)和 PASSWORD(密碼)後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的用戶。
3) "解除"是用戶解除與公司提供的遊戲及各種服務的使用條款。
4) ID(固有識別者) : 為了識別用戶和使用服務,用戶選定後公司賦予的文字和數字組合的VALOFE ID及各遊戲的遊戲賬號。
5)PASSWORD(密碼):指用戶選定的文字,數字和特殊符號的組合,以確保他們是與被授予的ID(唯壹標識符)壹致的用戶。
6)用戶(用戶):指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的用戶(包括會員,非會員)。
7)“G幣”是指在公司服務範圍內,有償使用或購買付費內容的網絡虛擬貨幣。
8.“法定代理人”是指對特定未成年人承擔民事,刑事責任的成年(20周歲以上)監護人。
第3條(條約的效力及適用和變更)
1.本條款在公司營運的各遊戲網站上通過在線公告生效。 在同意該條款後,如發生合理理由,可在不違反有關法令的範圍內進行修訂。加入會員的用戶從同意條款時起適用同意的條款,如果發生變更,則從變更生效時起適用變更的條款。2.同意本條款即表示同意定期訪問網站以確認條款的變更。
3.公司認為必要時可變更本條款。 公司在變更條款的情況下確定變更條款的內容和適用日期,並在適用日起10天前在網站上進行公告。但是,如果更改條款內容不利於用戶,則會在適用之日起30天前在網站上通過線上公告或通過會員輸入的最近的e-mail方式通知會員。 更改後的條款自公告或告知的適用之日起生效。
4.會員有權拒絕修改後的條款。 對本條款的變更有異議的會員可以停止使用服務,並在本人的名義得到確認後解除使用協議(退出會員)。 會員在變更的使用條款適用日以後繼續使用服務的情況下,視為同意了修改後的條款。
5.如果本條款中的壹般條款與第11條至第13條發生沖突,則應優先適用第11條至第13條,未作規定的事項應適用本條款的壹般條款。
第4條(關於條款規定以外事項的準則)
對於本條款未作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另外制定的服務使用條款,營運政策和相關法令。[第二章 服務使用條款]
第5條(使用條款成立及ID賦予)
1.欲使用公司提供服務的用戶,同意本條款內容後,依公司提出的格式及程序提出使用申請; 公司對其申請內容做出承諾,從而簽訂公司與用戶之間的使用條款。但是,如果用戶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相關法律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完成公司提出的加入程序。2.欲使用該服務的用戶在申請使用時,按“同意”鍵同意本條款。
3.用戶在申請使用第1項條款的時,必須通過首爾信用評價的服務,通過本人認證後才能加入會員。 不遵守此項規定的成員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4.使用條款成立後,公司應向會員承諾本條款規定的會員ID,並通過會員ID完成對會員的各項管理工作。 會員可以根據本條款規定,以被授予的會員ID為媒介,創建遊戲帳戶。
5.會員可按公司規定的程序獲得5個ID,並可通過獲得的ID使用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但,非實名會員,臨時會員,準會員,未滿14周歲的會員,未滿20周歲的會員,外國人會員,法人會員中為完成公司提供的格式和程序時,部分服務使用可能會有限制。
6.壹旦被授予的會員ID原則上是不可更改的,由於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要更改其ID,則必須解除該ID並加入新的ID。
7.不允許對會員ID進行地位繼承。
第6條(對使用申請的允許和限制)
1.公司對上述使用客戶的申請,原則上在業務上或技術上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允許使用服務。 但是,公司對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可以不予通過。1)違反本條款第19項第2條各項禁止事項提出申請的
2)被認定為是其他會員,並可能有不當行為時
3)非實名或者以他人名義申請的情形
4)以妨害社會安寧,秩序,風俗習慣為目而申請是情形
5)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本服務的情形
6)公司的設備缺乏時
7)出現技術上無法處理伺服器障礙的情形
8)根據相關法令,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用戶未完成必要程序時
9)最近3個月內有解除記錄,且申請重新加入會員的情形
10)被認定為是其他會員,並可能有不當行為時
第七條(個人信息的保護和使用)
1.公司依據相關法令規定,努力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包括用戶註冊信息。 對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和使用,適用相關法令和公司個人信息處理方針。 但公司官方網站以外的鏈接網站不適用公司個人信息管理方針。2.公司為確認是本人而有需要時,可告知會員原因(用途),並要求其出示會員身份證明或更換身份證明。 公司不得將其用於提前告知的目的以外,並在達到目的時立即以不可再生的方法予以銷毀。
3.公司對因用戶的歸責事由而暴露的包括用戶帳號信息在內的所有信息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記載事項的變更)
會員為使用本服務,必須認真管理自己的資訊,如個人資料有任何變動,則須作出更改。 因會員個人信息變更的延遲或遺漏而造成的損害,為會員的責任。[第三章 服務的使用]
第九條(服務使用開始)
1.公司承諾從同意顧客的使用申請時開始提供服務。 但是,對於部分服務,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從指定的日期開始提供服務。2.公司可對特定服務收費。
3.因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的障礙不能開始服務時,應在網站或其他服務相關網站上公告或通知會員。
第十條(服務的使用時間)
1.公司原則上全年無休日24小時提供服務,除非在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別的障礙。 但是, 公司進行系統維護; 增設和更換伺服器,需新增遊戲內容,各種bug補丁等營運方面有需求,可暫停服務壹段時間,在此情況下,公司會事先將其通知在官網或其他服務相關網站。2.盡管有第1款的規定, 但如果發生公司無法提前通知的致命bug,由於伺服器設備故障,緊急安全問題解決等緊急和迫不得已的原因,服務可能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暫時中斷,在這種情況下,可能會在事後通知。如果公司認為需要更換新的伺服器等,可以在事前通過網站進行公告後,在壹定時間內中斷目前提供的服務。此外,根據法令,對於未滿16周歲的會員,可以從上午0點到上午6點限制使用服務,對於未滿18周歲的會員,可以根據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要求限制使用服務。
3.公司在提供服務時如有需要,可進行維護,維護時間根據網站或其他服務相關網站通知。
4.公司因國家緊急情況等不可抗力或停電,服務設備故障或者服務使用暴增等原因,認為不能正常提供服務的,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停止提供服務; 在這種情況下,應在事前或事後通過網站將其原因和時間通知會員。
5.公司可將服務劃分成特定的單位,可按不同的單位在不同時間營運伺服器,並事先通知這些事項。
6.公司因服務中斷,故障等原因給予補償。 但各項時間僅適用於停止使用或發生故障的服務。
1)因無法提前通知的公司的責任,1天累計服務中斷4小時以上或發生故障時,以延長服務中斷時間3倍的方式給予補償。
2)如果提前通知,但服務中斷或故障累計超過10小時,則按超時時間延長補償。
第11條(遊戲服務)
1.公司可為會員提供付費或免費的遊戲服務,付費遊戲服務的支付相關事宜按照V coin使用條款辦理。2.公司提供遊戲服務時,除本條款外,還可要求會員簽訂其他遊戲條款。 要求另外條款的遊戲,在會員同意該遊戲的條款後,可以申請使用,並由公司批準使用。
3.會員中從事“關於振興遊戲產業的法律”規定的網絡計算機遊戲設施提供業的人(以下簡稱網吧事業者)欲利用本條規定的服務進行營業時,應與公司另行簽訂“網絡網吧服務使用合同”。若網吧經營者繞過公司的服務政策將本條服務用於營業的,公司可向網吧業主要求第21條及本約規定的制裁措施及損害賠償。
4.公司擁有包括遊戲的知識產權在內的全部所有權,使用遊戲服務的會員在公司提供的服務範圍內擁有使用權。 即,會員在壹定期間內有權在公司提供的服務範圍內使用公司提供的遊戲,並且不得使用公司規定的方法以外的方法。
第12條(內容服務)
1.公司可為會員提供包括虛擬角色和遊戲的道具(以下簡稱“道具”)的內容服務。服務中提供的內容可以根據公司的政策為會員規定使用期限,該使用期限在每個內容服務詳細使用指南規定,或者提前在每個內容服務結算畫面上發布並告知會員。2.公司應提供內容服務所需的最低的技術規格信息,並在各服務網站建議規格信息中提供; 會員為了使用內容服務,必須事先確認在服務中使用的終端規格,有線和無線通信網絡的質量等是否適合使用該內容服務。
3.公司在提供內容服務時,可免費或有償地向會員提供虛擬角色及遊戲中使用的道具(以下簡稱道具)服務,道具相關政策如下。
1)有效期另有規定的付費道具,按購買時註明的有效期限辦理。但公司支付給會員的免費道具,不保證服務的提供期限。4.公司向會員提供的收費內容分為可撤銷訂單內容和限制撤銷訂單內容。可撤銷訂單內容,可以自購買之日起7天內撤銷訂單; 超過這壹期限的內容,或者“關於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的法律”等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的限制撤銷訂單的理由中的內容將限制撤銷訂單。限制撤銷訂單的內容將通過彈窗或連接畫面表明限制的事實。
2)關於有效期為“永久”的付費道具或未標明有效期的付費道具(以下簡稱“永久道具”)的使用,是保障遊戲服務在正常提供期間的使用權。如果會員出現網絡遊戲使用條款上的禁止行為,或被分類為休眠ID或休眠角色,作為相應的制裁,該ID或角色受到使用限制或刪除,以及根據第14項第2條,服務中斷時,永久道具也將停止使用,公司不承擔向會員退還購買款項的責任。
3)公司為防止會員的不正當利用,從他人處收到的禮物或公司免費贈送的道具不會作為V coin退還。
4)公司在道具的有效期內,根據公司遊戲內容的變更及道具政策,可以變更現有道具的功能或變更為不可用。此時,若付費購買的道具不能使用,應在網站或相關網站上公告30天以上,僅限於付費購買的會員剩余使用權的道具,計算現有道具的剩余期限後,通過等值的新道具進行補償。
5)付費道具在購買後壹年內保證服務使用,超過該期限後將喪失使用權。另外,公司向會員發放的免費道具,不保證服務使用期限。公司對超過服務使用有效期的道具或不適用服務使用期限有效期的項目,以及不是直接在道具商城購買的道具(包括從隨機箱中獲得的道具),不承擔退款,賠償損失等責任。
6)對使用過的付費道具以及正在使用中的付費道具不能退款。
5.“會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自可以使用該“內容”之日起3個月內,或者自知道該事實之日起30天內 可在“內容”使用合同項下撤回訂單。
1)提供與顯示,廣告內容不同的“內容”6.公司擁有包括公司提供的道具(包括角色,下同)的內容的知識產權在內的所有權,會員在公司提供的範圍內享有服務使用權。即,會員在壹定期間內有權在公司提供的服務範圍內使用公司提供的內容,並且不得以公司規定的方法以外的方式使用,轉讓,銷售。
2)履行與合同內容不同的情形
“會員”按規定可以通過電話,短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方式撤回訂單。 如“會員”以書面(包括電子文件)形式撤銷訂單,則在發出含有該意思的書面文件之日起生效。 另外,“公司”在收到撤銷訂單的意向表示後,會立即將收到的信息的事實回復"會員"
第13條(G coin服務)
公司提供的服務中,有些需要和現金以壹對壹的比例購買的G coin才能使用。 關於G coin,按照公司規定的其他G coin使用條款。第14條(服務的變更及停止)
1.公司可根據經營或技術上的需要,變更所提供的服務。 關於將要更改的服務的內容及提供日期等,將按照第15條第4項所訂的方法事先通知會員。 但是,如果公司出現無法提前通知的致命bug,伺服器設備故障,緊急安全問題解決等不得已的情況,可以在事後通知。2.公司因遊戲策劃,營運或公司的緊急情況等需要中斷全部服務時,可提前20天在網站上公告,停止提供服務。會員不得就服務終止時未剩使用期限的限時收費道具提出提供服務的要求,及對中斷服務進行索賠。 對於第12條第3項中的永久道具,在公告的服務中斷時間,視為道具的使用期限截止日期。
3.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限制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務。
1)戰爭時期,事變,天災或者國家緊急狀態等不可抗力的情形4.依第2項服務中斷時,公司以第15條第4項規定的方式通知。 除非因公司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中斷而無法提前通知。
2)因停電,設備故障或使用量暴增等影響正常使用服務的情形
3)因維修服務設備等工程而不得已的情形
4)因公司的各種原因不能提供服務的情形
5.公司不承擔因服務變更或停止而發生的任何問題。
第15條(提供信息和刊登廣告)
1.公司為維持本服務等可以刊登廣告,會員同意刊登使用服務時顯示的廣告。2.公司提供的第三方為主體的第1項廣告中,會員參與或通信、交易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由會員承擔責任。
3.公司在以改善服務及介紹針對會員的服務為目的時,可要求會員個人補充信息,會員可接受或拒絕提供補充信息。
4.向會員提供信息等時,公司可以用會員輸入的e-mail地址通知或在公司營運的網站上發布。 關於e-mail,如果由於受提供該e-mail服務公司的限制而不能單獨通知時,則對所產生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第16條(會員發布的內容)
1.帖子是指會員在公司服務範圍內上傳的文章,照片,圖片等各種文件,鏈接,留言等信息。2.因會員發布的內容內容造成的損失或問題由會員個人負責,公司不承擔責任。
3.公司根據管理上的需要,可以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移動發布內容。
4.若以會員發布的內容侵害他人權利為由,從他人處收到向公司損害賠償請求等異議時; 為免除公司責任,發布內容的會員應積極配合,公司未獲免責時,會員應對由此產生的問題承擔責任。
5.當判斷會員發布的內容或轉發的內容符合第21條第2款各項內容,以及退出的會員發布的帖子時,可以不經事前通知就刪除,也可以拒絕登錄。
第17條(發布內容的著作權等)
1.公司制作的作品的著作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歸屬公司。2.會員在服務內發布的內容的著作權歸屬該著作權人。
3.會員在未得到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在使用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信息以營利為目的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利用。
4.會員在服務範圍內發布的文章,可在搜索結果,服務及相關推廣等方面進行曝光,並可在需要的範圍內進行部分修改,復制,編輯後再發布。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必須遵守版權法的內容,會員可隨時通過客服中心或服務內的管理功能對該帖子采取刪除,排除搜索結果,不公開等措施。這在公司營運服務期間有效,在會員退出後也持續適用。
5.公司認為會員發布的內容因著作權等問題受到第三方的異議並有相當大的理由時; 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刪除或拒絕登錄,若因著作權和侵權導致帖子的發布中斷等事項,將根據著作權法和相關法令進行處理。
[第四章 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第18條(公司的義務)
1.公司不做違反法令和本條款禁止或違反風俗習慣的行為,並致力於提供持續,穩定的服務。2.公司為保護會員的個人信息,建立了保安系統,公示並遵守個人信息管理方針。
3.未經本人同意,公司不會向他人泄露/散發會員的個人信息。 但根據電子通信相關法令等相關法令,國家機關等需要時除外。
4.公司認為用戶提出的意見或不滿是正當情形,會立即處理。 但,如果無法立即處理,則可以通過電話或e-mail通知用戶原因和處理日程。
第19條(會員的義務)
1.用戶在申請加入會員時,應如實記載所有事項,登記虛假信息或他人信息時,不能主張任何權利。2.會員在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務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1)申請加入會員或變更會員信息時,使用不實名的信息或他人的信息,記載虛假事實3.會員須遵守相關法令,本條款規定及公司通知事項等,不得有其他妨礙公司業務的行為。
2)盜用,非法使用其他會員的ID和密碼
3)與他人交易,買賣會員ID或會員ID中積累的遊戲道具,遊戲幣等
4)公司服務或通過服務獲得的信息,在未經公司事先許可,復制,流通,助長或在商業上利用
5)利用公司服務為自己或他人謀取財產利益
6)玷汙或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
7)未經名義人同意或者承諾,擅自盜用結算服務使用費
8)侵犯公司知識產權,第三方知識產權,肖像權等其他權利
9)未經公司許可收集,儲存,散播,發布其他會員的個人信息
10)惡意利用程序的bug,或註冊,散布導致服務相關設備的誤操作或破壞信息等,以及引發混亂的電腦病毒感染資料
11)故意妨礙公司營運服務或者發送可以妨礙服務穩健運行的信息,以及違反收件人明示拒絕接收的廣告信息
12)偽裝成他人以及虛報與他人關系的行為
13)交流,發布淫穢下流信息,登錄(鏈接)淫穢網站,或刊登未經批準的廣告和宣傳品
14)誘導或者參與以財物為賭註等欺詐行為的情形
15)向對方發送,傳播引起羞恥,厭惡或恐懼的言語,聲音,文字,圖像或影片
16)變更服務中發布的信息的行為
17)有關法律禁止發送或發布的信息(計算機程序)以及發送,發布,傳播以幹擾和破壞計算機軟件,硬件,電信設備正常運轉為目的的包括軟件病毒,其他計算機代碼,文件和程序的資料
18)冒充公司職員或營運人員,或冒用他人名義發表文章或發送郵件的行為
4.會員除經公司正式認可外,不得利用服務進行銷售商品等營業行為; 不能提供或接受通過服務獲得的道具和ID等交易,不得有通過黑客,廣告獲得收益,非法發布商用軟件等行為;也不得為此類行為做準備和廣告。對於因違反此規定而發生的營業活動的後果及損失,相關機構的拘留等法律措施等,完全由會員負責,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如因會員的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會員承擔壹切損害賠償義務。
5.會員若在使用合同事項中變更地址,聯系方式,e-mail等內容時,應通過相應程序及時告知公司。 其他會員若有本條第2項所列行為,包括會員提供的註冊信息及更新的註冊信息不準確時,公司可根據本服務條款第21條第3項及第4項限制或停止會員使用服務。
6.會員應隨時確認網站上的公告事項。
第20條(會員的密碼等管理義務)
1.會員應盡最大努力確保其ID和密碼不被泄露,若因會員過失造成的ID和密碼暴露所造成的損害和後果,其責任在會員。2.會員的服務使用權限及服務使用條款中的地位,不得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也不得作為擔保提供,若會員進行此種行為時,公司可以限制其使用服務,會員的上述行為所造成的後果由會員承擔。
3.會員不得將本人的ID及密碼給第三方使用; 會員本人的ID及密碼被盜用或得知第三方正在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公司,如公司有引導,應遵從。
[ 第五章 服務使用限制及解除協議等]
第21條(服務使用限制及解除協議)
1.會員因本人的原因,可以要求停止使用或解除協議。2.會員要求停止或解除服務時,其程序如下。 會員可通過以下e-mail或服務網頁(僅限於公司可以另外通過網頁解除的情況。)向公司申請停止或解除服務; 之後按公司引導的程序履行即可。
客服中心3.公司在會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可通過第15條第4項的方法或其他有效手段通知該成員,並中止或限制該成員使用服務,直至該原因消除為止。
電話:1599-4802
E-mail:gz-support@valofe.com
1)加入VALOFE會員時註冊的個人信息部分為虛假4.公司於下列情況下,可通過第15條第4項的方法或其他有效手段通知該會員並剝奪其會員資格:
2)在網站,遊戲內有給他人帶來不愉快的行為
3)妨礙遊戲順利進行和營運的情形
4)使用,發布公司未允許的軟件,利用系統bug,黑客攻擊或者其他破壞系統的行為
5)因ID及密碼的泄露,發生第三者使用不當等情況
6)依照本條款和公司其他條款所禁止或者限制使用ID的情形
7)違反除本條款第19條第2項第1),4),7),10),16),17)點規定以外事項的
1)加入VALOFE會員時註冊的個人信息全部為虛假5.公司認為適用本條款第4項時,公司可依第3項之規定予以減損。
2)冒用他人名義或個人信息使用服務的情形
3)盜用他人的付款信息等或者以不正當行為進行交易的
4)交易,轉讓V coin或者誘導該行為
5)使用未經公司許可的軟件,利用系統bug,黑客攻擊或者破壞其他系統的情形
6)有本條款第19條第2款第1),4),7),10),16),17)點所列行為的
7)仍然進行本條第3條及第4項規定的行為,被公司停止或限制使用2次以上服務的情形
8)為正當營運遊戲所需時, 當發生或預計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如天災,國家緊急狀態或遊戲營運的嚴重變化時,可以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限制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務。
9)公司可根據未成年用戶的保護者請求,對用戶使用服務加以限制。
10)公司對因使用服務而導致用戶在服務領域之間的問題不承擔責任。
11)公司擁有遊戲和遊戲的所有組成部分,用戶的ID,角色,道具,屏幕截圖等遊戲內所有信息和數據的版權等所有權利。 如果公司認為在遊戲的策劃或營運上是必要的,則可以進行添加,刪除和更改。
12)有關使用服務的商談和咨詢,應通過電話或E-mail受理。
13)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ID被永久關閉,公司可對其會員保留的剩余ID限制使用服務。
6.公司為了防止會員的ID用於不正當的目的,提供更流暢的服務,只有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刪除該ID。
1)12個月以上未登錄記錄的會員ID7.在本條第6條和公司個別規定的遊戲使用條款以及營運政策與本條款發生沖突時,優先適用遊戲使用條款或營運政策。
2)在上述第1項的ID中不存在付費購買的V coin或留有使用期限的收費道具的情形
8.會員可以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對上述措施提出異議申請。
9。如會員因解除服務,會員被剝奪等原因終止會員與公司的服務使用協議,除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外,公司可刪除其ID以維護更好的服務環境;會員在服務使用協議終止前應當將需要保管的信息另行備份,公司在使用合同終止後不承擔因刪除會員ID相關信息和內容而產生的責任。
第22條(異議申請程序)
會員在使用服務時所產生的利益或與本條款有關的異議,可向公司設立的客戶中心提出,公司認為客戶的異議合理時,會采取相應的措施。第23條(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協議取消)
未成年會員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有支付費用等義務行為的,未成年會員或者該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依照有關法令撤銷協議,但因未成年人的騙術造成的除外。[第6章損害賠償等]
第24條(損害賠償)
1.會員違反本條款規定,導致公司蒙受損失時,違反本條款規定的會員應賠償公司所遭受的壹切損失。
2.會員要求停止或解除服務時,其程序如下。 會員可通過以下e-mail或服務網頁(僅限於公司可以另外通過網頁解除的情況。)向公司申請停止或解除服務; 之後按公司引導的程序履行即可。。
3.公司對與關於免費提供的服務發生的任何事項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因公司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損害的情況除外。
4.公司不對用戶因使用服務而未能獲得預期收益負責,也不為對因選擇或使用服務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25條(免責事項)
1.公司因天災或不可抗力無法提供服務時,免除有關提供服務的責任。
2.公司不承擔因用戶的責任而停止服務或解除服務障礙,合約的責任。
3.公司免除因基礎電信營運商停止提供或不正常提供電信服務而發生的責任。
4.公司因事先告知的伺服器維修,更換,維護,施工等不得已的原因而停止服務或發生故障時,免除責任。
5.公司不對用戶因使用服務而未能獲得預期收益負責,也不為對因選擇或使用服務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6.對因用戶的電腦環境而發生的各種問題或因公司沒有歸責事由的網絡環境而發生的問題,公司概不負責。
7.公司對用戶在服務內或網站上發布或傳送的信息,資料,事實的可靠性,準確性等內容概不負責。
8.公司沒有義務介入用戶之間或用戶與第三方之間以服務為媒介而發生的糾紛,也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9.公司對因會員的電腦錯誤而造成的損失,或因不正確記載或未記載個人資料及電子郵件地址而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10.公司對會員在使用服務時取得的(通過公司直接付費購買的除外)等,道具,內容等損失不承擔責任,除非是由於公司或公司員工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
11.公司因遊戲策劃,營運商或公司的緊急情況等需要中斷全部服務時,可提前30天在網站上公告,停止提供服務。 會員不得就超過限期付費道具使用期限後,就上述服務中斷提出提供服務的要求,服務中斷索賠。
12.根據公司有相關法令,據政府政策等,可以根據服務或會員限制使用服務的時間,對這些限制以及因限制而產生的與遊戲使用相關的各種事項不承擔責任。
第26條(審判權及準據法)
1.公司與會員之間對使用服務有分歧或糾紛時,應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
2.如果就第1條規定,糾紛未能得到圓滿解決而提起訴訟時,訴訟將根據相關法令規定的程序,由法院管轄
3.公司與用戶之間提起的訴訟適用大韓民國法律。
第24條(損害賠償)
1.會員違反本條款規定,導致公司蒙受損失時,違反本條款規定的會員應賠償公司所遭受的壹切損失。2.會員要求停止或解除服務時,其程序如下。 會員可通過以下e-mail或服務網頁(僅限於公司可以另外通過網頁解除的情況。)向公司申請停止或解除服務; 之後按公司引導的程序履行即可。。
3.公司對與關於免費提供的服務發生的任何事項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因公司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損害的情況除外。
4.公司不對用戶因使用服務而未能獲得預期收益負責,也不為對因選擇或使用服務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25條(免責事項)
1.公司因天災或不可抗力無法提供服務時,免除有關提供服務的責任。2.公司不承擔因用戶的責任而停止服務或解除服務障礙,合約的責任。
3.公司免除因基礎電信營運商停止提供或不正常提供電信服務而發生的責任。
4.公司因事先告知的伺服器維修,更換,維護,施工等不得已的原因而停止服務或發生故障時,免除責任。
5.公司不對用戶因使用服務而未能獲得預期收益負責,也不為對因選擇或使用服務而造成的損失負責。
6.對因用戶的電腦環境而發生的各種問題或因公司沒有歸責事由的網絡環境而發生的問題,公司概不負責。
7.公司對用戶在服務內或網站上發布或傳送的信息,資料,事實的可靠性,準確性等內容概不負責。
8.公司沒有義務介入用戶之間或用戶與第三方之間以服務為媒介而發生的糾紛,也不承擔由此造成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9.公司對因會員的電腦錯誤而造成的損失,或因不正確記載或未記載個人資料及電子郵件地址而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10.公司對會員在使用服務時取得的(通過公司直接付費購買的除外)等,道具,內容等損失不承擔責任,除非是由於公司或公司員工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
11.公司因遊戲策劃,營運商或公司的緊急情況等需要中斷全部服務時,可提前30天在網站上公告,停止提供服務。 會員不得就超過限期付費道具使用期限後,就上述服務中斷提出提供服務的要求,服務中斷索賠。
12.根據公司有相關法令,據政府政策等,可以根據服務或會員限制使用服務的時間,對這些限制以及因限制而產生的與遊戲使用相關的各種事項不承擔責任。
第26條(審判權及準據法)
1.公司與會員之間對使用服務有分歧或糾紛時,應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解決。2.如果就第1條規定,糾紛未能得到圓滿解決而提起訴訟時,訴訟將根據相關法令規定的程序,由法院管轄
3.公司與用戶之間提起的訴訟適用大韓民國法律。